一、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定义
(一)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或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并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随后用人单位依照用工部门的用工需求以及被外派劳动者的建议,外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然后由用工单位进行指引监督的一种新型用工形式。
(二)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又被称为业务、网络资源、服务外包产业等,要在19个世纪90时代被第一次提出,就是指用工企业将除必须由自行组织的劳动者来实现的关键新项目、职责工作外,将一些单核心的、辅助工作交到这些技术专业机构、机构完成一种用工形式。
二、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差别
(一)合同主体不一样
劳务派遣公司(或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及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开设,且运营劳务派遣业务用人单位务必有这方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
但在劳务外包中,劳务外包公司的开设从未有过独特要求,仅有一些特殊的新项目可能规定劳务外包公司具有一些特殊资质证书。
(二)法律事实不一样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的法律事实涉及到劳务派遣企业(或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三方行为主体,由《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调节。
劳务外包用工形式中的法律事实涉及到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双方行为主体,主要是由《合同法》调节,从总体上归属于承揽合同的变化范围。乙方和承包单位双方没有人事归属于、业务流程管理关联,由于承包方和发包方处于公平的诉讼地位的合同主体。
(三)合同条款不一样
劳务派遣的关键在于“人”,合同条款紧紧围绕人力资本进行,如具备怎么样的资质证书,具有怎么样的专业技能,外派时限长短,维护成本多与少,维护成本的付款周期时间、付款方式等。
劳务外包的合同条款紧紧围绕劳务公司进行,同时考虑“事”,即所提供的和产品,如服务项目的范畴、时限,商品的总数、品质、具体交房时长,标价,付款周期时间、付款方式等。
(四)福利待遇派发行为主体不一样
劳务派遣中需要由用人单位派发,也可由用工单位发放。
劳务外包中就一般由劳务承包单位负责。
(五)合同性质不一样
在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与用工企业双方签署劳务派遣协议书。结合实际,用工企业先要向用人单位提需求,随后用人单位依照该要求挑选相一致的劳动者。此外,用人单位也要与劳动者签定劳务协议。
在劳务外包中,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签定是指劳务外包协议和采购合同范本。结合实际,彼此签订协议后,承包单位依照约定书和发包单位的需求进行该事务管理。
(六)法律依据不一样
《劳动合同法》第92条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责任划分进行了有关规定,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部门对劳动者担负是指法律责任。
在劳务外包用工形式中,发包单位不构成连带赔偿责任。
三、结合实际挑选可用时特别注意的事宜
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做为二种新式用工方法,不但可以推动企业韧性用工目地,还可以更加便捷的让企业找寻到符合要求的劳动者。此外,还能够让企业的劳务公司职责分工得到推进,使公司实现工作人员的精简高效,使公司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得到提升。[5]可是,公司在挑选以上二种用工方法的时候也应该考虑在其中存在的风险性,例如商业机密、技术信息存有被泄漏风险,劳动者的质量存有瑕疵的风险性,用工企业将劳务派遣劳动者安排到非“三性”的工作岗位上,“假业务外包、真外派”方式的用工等。
总而言之,以上二种用工形式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别,企业必须在确立二种用工形式差别前提下挑选可用,避免发生因用工形式混合使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上一条: 人才派遣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